一、活动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30日。
二、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牢记“国之大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把握“两个维护”的根本性原则,教育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宪法自觉,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五个认同”。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公共场所、进媒体、进网络、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营、进景区、进万家活动,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中的重要作用。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开展“服务总目标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传染病防治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强依法治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防范风险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宣传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旅游促进、共同富裕等法律法规,推进大美新疆建设;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涉农法律法规,助力乡村振兴和法治乡村建设;宣传教育、医疗、就业、收入分配、征地补偿、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疫情防控等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宣传食药安全、消防安全、毒品预防、消费者权益保护、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文化影视行业治理等法律法规,促进依法治理;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权益和退役军人保障等法律法规,促进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宣传诉讼、行政复议、公证、仲裁、调解、信访、信息公开、扫黑除恶等法律法规,引导各族群众依法表达诉求。
(五)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创作展播一批高质量的民法典普法剧、小品、动漫、抖音、微视频、宣传片等普法产品,讲好民法典故事,阐释民法典精神,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走入千家万户。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或党政主要负责人(一把手)法治宣讲,组织一次“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无纸化答题活动(活动时间为4月10日至20日,凡答题成绩为100分的可积400分,99至85分的可积300分,84至70分的可积200分,69至60分的可积100分),组织一次现场或网络旁听庭审活动。要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石榴云”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积极参加“法治新疆”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的“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把法治教育课有效融入日常教学中。在全区各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一次“课前讲法”活动,一次主题班会,一次手抄报比赛,一场法律知识讲座。持续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活动。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安全管理、依法治理等工作。
(三)加强基层群众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治讲堂·法治教育基层行”宣讲活动,提升各族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提高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乡村“法律明白人”作用,常态化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运用“访惠聚”驻村、“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等群众工作的长效机制,广泛开展国旗下宣讲、农牧民夜校培训、入户释法、“大喇叭”广播,推动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万家。加强基层困难群众、重点人员、特殊群体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与思想发动、心理疏导、生活帮扶、依法管理有机结合,着力提高其法治观念和自我发展能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四)加强媒体法治宣传。宣传、网信部门要指导网络和广播电视媒体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和微信、微博、抖音、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主渠道作用,加强宪法法律宣传和解读。通信管理部门要指导联通、移动、电信等运营商向全区手机用户推送宪法法律公益宣传短信。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开设专栏,集中推送宪法法律宣传资讯。积极参加新疆法制报组织举办的“法在你我身边”短视频、微电影展播活动。(详见“法治新疆”微信公众号)
(五)加强公共场所法治宣传。各地各部门(单位)结合“宪法进公共交通场所”“宪法进宾馆”活动,在地铁、火车、飞机、公交车、客运汽车等交通场所和宾馆公示栏、宣传栏、广告栏等适宜地方张贴、悬挂宪法法律宣传招贴画,在公共交通场所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移动数字电视、车载视频显示终端和宾馆、酒店各类显示屏、电视、电脑中播放宪法法律宣传视频及公益广告,在公交车站、乘客等候区和宾馆、酒店的公共场所摆放法治宣传资料,做到“抬头能见到、低头能看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把开展 “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纳入本地、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见效的重要契机和重要抓手,与学习宣传全国“两会”精神相结合,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周密安排部署,讲好宪法故事,传递法治声音,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单位)、特别是自治区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在抓好系统普法宣传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充分利用法治文化阵地、法治专栏、“两微一端”等载体,从群众需求出发,使宪法法律宣传走进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
(三)广泛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工作,扩大活动影响,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各部门(单位)将活动总结和“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统计表于5月5日前报自治区司法厅。
附件:自治区第十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2年3月31日
(联系人:贾昌宁 0991-2956523 、2956522〈传真〉 邮箱:yfzj@xj345.com)
自治区第十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