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全区社院系统专项课题招标公告
来源:新疆社会主义学院 发表时间: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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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全区社会主义学院系统
专项课题招标公告
根据自治区统战理论研究课题计划统一安排,由新疆社会主义学院联合新疆统战理论研究会,共同在全区社会主义学院系统范围内组织实施招标课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对象
本招标课题面向全区社会主义学院系统。鼓励社院联合高校、统战部门、科研院所、民委等单位开展协作研究,共同参与课题项目实施。
二、申报时间
2026年3月2日至3月30日。
三、招标课题选题
1.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研究
2.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新疆重要指示精神在基层落实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3. 南疆基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研究
4. 新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典型案例及示范引领研究
5.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作用研究
6. 统一战线在新疆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研究
7. 城市多民族混合居住社区治理模式研究
8. “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在构建农村互嵌式社会结构中的作用研究
9. 讲好新疆民族团结故事的创新路径研究
10. 系统推进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路径研究
11. 新疆民营企业新老传承问题研究
12. 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思想政治引领路径研究
13. “网红”思想动态与引导策略研究
14.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与激励机制研究
15.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体系研究
16. 国有企业党外知识分子政治引领机制建设研究
17. 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推进政治共识教育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18. 网络统战工作的现实困境与实践路径研究
四、投标办法
(一)本招标课题选题只确定大致方向,鼓励投标者选择一定的角度切入,题目可以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和修改,原则上不受理招标课题题目之外的自选课题。
(二)投标以课题组方式进行,每个课题组一般不少于3人。投标者要认真填写《2026年度全区社会主义学院系统专项课题申报书》及《课题论证活页》,加盖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公章后,于要求日期前将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2026年度全区社会主义学院系统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共3项纸质材料,寄送新疆社会主义学院科研部(以邮戳为准),逾期恕不受理。信封右上角标明“投标”字样。
(三)申报所需的《申报书》及《课题论证活页》可以从新疆社会主义学院网站科研工作栏目中查阅和下载。
(四)电子文档。将修改命名的《申报书:“姓名+单位+选题”》《课题论证活页:“姓名+单位+选题”》《2026年度全区社会主义学院系统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共3个文档电子稿打包命名为“课题申报:姓名+单位+2026年度全区社院系统专项课题”压缩文档,发至1309344252@qq.com,并将邮件标题命名为“课题申报:姓名+单位+2026年度全区社会主义学院系统专项课题”字样。
五、立项程序
根据公平竞争、择优立项原则,新疆社会主义学院科研部组织专家对投标书评审后,提交学院审定。确定中标后,中标者与新疆社会主义学院签订《2026年度全区社会主义学院系统专项课题立项协议书》(简称“《立项协议书》”),明确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研究成果。本年度拟立项18项,均为一般课题。
六、成果要求
(一)在半年内完成(以立项通知确定的起始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受理延期申请。具有全局眼光,站在学术前沿;注意把总结经验和探索问题结合起来,提出的建议具有操作性;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注释采用规范化的学术论文的注释方式。
(二)本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提交研究报告一份,字数控制在2万字以内;同时形成6000字要报一份,作为课题核心研究成果报送。
(三)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成果须校注“系2026年度新疆社会主义学院专项课题研究成果”或提供成果系2026年度新疆社会主义学院专项课题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 获自治区领导以上肯定性批示。
2. 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3. 在《中国统一战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新疆日报》等杂志或权威报刊公开发表理论文章1篇。
4. 获中央、自治区有关部门采用或转化为政策法规。
5. 获自治区以上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和统战工作实践创新成果。
(四)课题负责人须严格按照立项通知要求开展课题研究,保证研究成果的原创性,确保成果质量。课题完成后,组织专家评审,经学院审定,通过结题的,颁发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新疆统战理论研究会结项证书;不能通过结题的,给予补充研究或撤项处理。
(五)课题研究的阶段性和最终研究成果及相关数据由新疆社会主义学院与作者共享。
七、研究经费及使用
每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总额为4000元,分两期支付。《立项协议书》签订后,先行拨付首期经费2000元;课题完成并通过结项验收后,拨付第二期经费2000元。若课题成果获自治区级及以上肯定性批示或被中央有关部门采用,将另行补助经费2000元。课题经费包干使用,超支不补,专款专用。规定研究期限内未提交最终研究成果者给予撤项处理,并追回已拨研究经费。
未尽事宜,请与新疆社会主义学院科研部联系。
联系人:图娅
联系电话:18599028936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958号新疆社会主义学院科研部(邮编:830018)
附件: 1.2026年度全区社院系统专项课题申报书
2.2026年度全区社院系统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3.2026年度全区社院系统专项课题汇总表
新疆社会主义学院
2026年3月2日